興奮到不行是因為太過熟悉
我不想獨善其身
也不要唯利是圖
做自己
2009-09-12
2009-09-06
通緝
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
受文者:曾偉倫 君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8年8月27日 發文
發文字號:apeoitw3[m6i 236(不明)他5927字 第86991號
速別:
密等及解碼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報告馬榮X涉嫌98年度他字第5927
號詐欺乙案,因尚有證據待補足,已經本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
第231條之1規定期限命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補足中,於補足相
關證據後即會依規定進行相關偵查程序,特此通知。
說明:本案聯絡人:似X檢察事務官,電話:(07)2161468轉3399。
正本:楊修X、曾偉倫、曾啟X、吳勝X、李慧X 君
副本: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
總之我的身份證應該是被拿去幹活了(屎
之所以把它都打出來
因為1.他沒有密別
2.當作是練習打字吧XD
受文者:曾偉倫 君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8年8月27日 發文
發文字號:apeoitw3[m6i 236(不明)他5927字 第86991號
速別:
密等及解碼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報告馬榮X涉嫌98年度他字第5927
號詐欺乙案,因尚有證據待補足,已經本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
第231條之1規定期限命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補足中,於補足相
關證據後即會依規定進行相關偵查程序,特此通知。
說明:本案聯絡人:似X檢察事務官,電話:(07)2161468轉3399。
正本:楊修X、曾偉倫、曾啟X、吳勝X、李慧X 君
副本: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
總之我的身份證應該是被拿去幹活了(屎
之所以把它都打出來
因為1.他沒有密別
2.當作是練習打字吧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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